為擴大支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中小企,政府臨時放寬“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申請條件,凡營業滿一年且符合其他資格的中小企業,可因應疫情影響而提出申請;截至八月底,共有779宗申請受惠於臨時放寬措施。申請期將於九月十日結束,有需要的中小企業宜及早提出申請。九月十一日起,營業滿兩年且符合其他資格的中小企業,仍可申請 “中小企業援助計劃”。
受惠措施逾七百宗
由二月一日至八月卅一日,“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共收到6,551宗申請,批准5,044宗,受惠行業包括:零售業(27.4%)、建築及公共工程(19.7%)、餐飲業(12.8%)、對公司之服務(8.8%)、髮型屋及美容院等個人服務(7.6%)、批發業(5.6%)、教育及醫療機構(4.7%)、運輸及貨倉旅行社(4.6%)及出入口業(3%);批准貸款金額約18.3億元(澳門元,下同)。其中,779宗獲批申請受惠於臨時放寬措施,涉及批准貸款金額約2.5億元。
為讓受惠企業靈活調配資金,根據“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償還規定,援助款項以分期支付形式償還,首期還款於批給批示日起計第十八個月時開始償還,往後每六個月還款一期。
二千七宗調整還款
另外,為協助及支持中小企業應對經濟下行及紓緩經營壓力,經濟局推出“調整各項援助計劃的還款”的短期措施。對尚未完成還款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青年創業援助計劃”及“受‘天鴿’風災影響的中小企業特別援助計劃”的受惠企業,可申請把最近一期未償還的援助款項下調至1,000元,餘欠款項將在餘下的還款期內平均攤還。有關措施只適用於調整今年十二月卅一日前的還款。自“調整還款”措施推出至八月卅一日,共收到2,760宗申請,獲批准 2,724宗,涉及調整金額約7,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