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全職工作制度”諮詢,《勞動關係法》修訂亦同步諮詢,工聯及各工會長期關注勞動權益,於一五年五月,政府已向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引介七項修法框架,工聯隨即成立勞動修法小組統籌相關事宜,並在各屬會、機構中舉行意見收集會,匯總不同行業僱員對修法內容的意見;同年六月與勞工局合辦講解會,一讓僱員清楚修法內容,二讓當局聆聽僱員心聲;十月展開《澳門居民對勞動法律修法的意見問卷調查》,掌握社情民意。
同時,邀請澳大法學院教授就勞工法修法與工會工作者座談,為修法提供意見;一六年發起落實疊假補假和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簽名行動,收集到超過兩萬個簽名,要求當局優先就休息休假制度進行修法;一七年六月發佈《澳門職工勞動權益保障與發展藍皮書》,力證《勞動關係法》的不少規定已落後於國際勞工組織的標準建議,工聯期望推動有關修法工作。
修法制度不倒退
多年來,工聯希望填補勞動法律漏洞,尤其是疊假補假問題,但工聯不贊成引入透過協議調動三日強制性假日的“選擇機制”,因為強制性假期本身有一定的意義,如清明祭祖、中秋節,本身制度不應該鼓勵員工在節日當天上班,若現在可隨意選定的話,所謂的“自願協商”,員工其實根本無法選擇,新修訂有機會對員工造成某種程度損害,無辦法真正享受節日假期。另外,增加婦女產假應參考國際勞工組織建議,婦女有權享受不少於十四周的產假,現時不少國家和地區的產假在十四周或以上,而增設男士有薪侍產假方面應參考鄰近地區,大多數都是五天或以上,增加產假天數有助鼓勵生育,貫徹《家庭政策綱要法》的精神。
工聯現積極繼續透過不同方式,與各工會各階層了解僱員意見,以及到各區派發單張,介紹有關諮詢方案,收集居民意見和簽名,對有關勞動權益能夠更好完善各種問題,現時諮詢文本中有涉及降低勞動保障的建議不能接受,應該合理保障社會各階層的僱員,以達至社會各界尊重勞動,保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