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事務局訊:勞工事務局根據第一四/二○二一號及第三三/二○二○號行政法規而設的“帶津培訓”包括“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於二月廿一日至廿五日期間兩項計劃同時接受報名,歡迎符合條件人士報讀。
提升技能津貼五千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的對象為符合法規規定的在職人士及自由職業者,計劃由符合法規所指的僱主推薦其僱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參加培訓計劃,由推薦參加計劃至完成培訓課程期間,僱主沒有降低相關僱員的基本報酬,亦沒有與其協商安排無薪假,按每一名完成培訓並參加考核的僱員計算,僱主可獲發放最高五千澳門元的培訓津貼;如僱主推薦原已處於無薪假的僱員參加培訓計劃,或對處於無薪假狀況且經與僱主溝通但不獲僱主推薦而自行申請報讀僱員,以及自由職業者本人參加培訓計劃,則有關僱員或自由職業者於完成培訓及參加課程考核後,可獲發最高五千澳門元的培訓津貼。
有意參加計劃人士需透過“帶津培訓”專題網頁先進行資格審核並於報名期內報讀課程;對處於無薪假狀況且經與僱主溝通但不獲僱主推薦而自行申請報讀僱員,在資格審核後,須在系統下載“申請確認書”,簽署並連同身份證副本交回勞工事務局,獲接納並收到短訊後方可於報名期內報讀課程,有關資格審核網上系統會持續開放。
就業培訓逾六千六
“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的對象為二○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因勞動關係終止的失業人士及二○二○年或之後非處於受僱狀態的高等院校畢業生。計劃由“技能培訓”及“就業轉介”兩部分組成,在完成培訓並參加考核後的兩個月內,成功就業或自己經營業務,或在勞工事務局求職登記及配合職業配對安排,可獲發最高六千六百五十六澳門元培訓津貼。
有關計劃報名時需上載個人資料及相關文件,如屬失業人士,其提交之證明文件必須顯示其最新的職業狀況,並需註明離職日期及最後擔任職位。
勞工事務局會對參加上述兩項計劃人士所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並提醒參加計劃人士提交之文件必須屬實,否則將影響資格審核及津貼發放,並需承擔倘有的法律責任。
先抽籤審核再面試
“帶津培訓”第十五輪課程已於一月廿一日完成報名,“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共推出逾六百六十個培訓名額,逾三百二十人次報名。而“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共推出逾一千○二十個培訓名額,逾一千六百六十人次報名,課程以“先抽籤,後資格審核,再面試”的方式進行甄選。
二月廿一日至廿五日期間同時推出“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報名,符合有關計劃資格的居民可報讀課程。為方便報名,兩項計劃均設有網上報名系統,亦歡迎有需要人士帶備報名所需文件於辦公時間內前往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馬揸度博士大馬路二二一至二七九號先進廣場大廈地下)及職業培訓中心(關閘馬路一○一至一○五A號太平工業大廈第一期地下)辦理。因應市場情況,課程將分階段按月推出。有關計劃詳情、所需文件及報名,可瀏覽相關專題網頁(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fptraining.html),或致電8291-4888或2856-410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