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佈離職員工的資料
問:機構在工業大廈大堂內張貼告示,公佈離職員工姓名、完整的身份證號碼及相片以確認離職員工身份,有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答:一般而言,姓名及部分的身份證號碼已足以識別身份,因此該離職告示不應公佈完整的身份證號碼及相片。機構應避免過度披露離職員工的個人資料,否則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的適度原則。
參閱:《個人資料保護法》第5條第1款(三)項
(以上內容由個人資料保護辦公室供稿。查詢熱線:2871-5666。)
個人資料勿忽視 齊齊保護莫遲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