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在參選政綱中提到要借助公務採購扶持中小企。政策構思有突破,符合借助龍頭產業帶動周邊的長期發展思路;針對解決賭業開放十年來,相當部分中小企業承受經營成本上升和市場競爭壓力,卻未能與整體經濟發展同步,尤其升級轉型進展緩慢等。但也必然衍生實際操作模式、過程透明度及結果經得起監督等制度化問題。中小企也希望政府採購流程更便民、更具開放思維,敢作新嘗試,既能真正惠及中小企,且推動中小企逐步提升技術水平。
昨日正好有兩岸四地工程界人士在澳探討公務採購法,有業者認為現存公共工程採購法,尤其標書設計、合約條文、招標評標、施工過程的各方合作模式和權責,以至如何解決商務爭議、驗收程序等均有改善需要。顯然,公務採購如果要真正惠及企業,除了符合法律和行政程序,做到公平公開公正,能否簡化流程提升效益以達到便民利民同樣重要。不要讓企業耗費大量資源和精力在與政府部門“周旋”程序、斟酌法律字眼,應該鼓勵企業將更多的資源和精神投放在提升服務質素、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過去經驗已證明,過度繁瑣和嚴苛的行政手續,不一定是合法和合乎程序的最佳保證,更有可能製造各種尋租空間。
有一定經營規模的工程公司尚且覺得政府採購存在種種不便民的制度問題,如果採購的對象是人手和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單單應付來來回回的計劃書和報價單,相信已嚇怕不少人。面向中小企的服務和產品採購金額相信不會大量,經濟受惠有限,帶給中小企的負擔卻不小,未見其利先見其害,徒增怨氣。現實中已有不少例子,一些小批量的採購甚至湊不齊三家報價的法定採購要求。
行政固然需要依照法定程序,但法規落後過時加上部門思維僵化,甚至官僚習氣重,難免局限企業專業發揮和公共服務技術水平提升。就以公共停車場的收費系統為例,現模式延用多時,內地大城市甚至鄰近珠海已有更現代化的設備,包括無紙作業和輸入車牌號碼定位追蹤等。如果希望本地的大型停車場引入先進設施,政府扮演甚麼角色很重要,是鼓勵還是保守?既影響企業的取向,最終亦影響居民享受的服務。
如果政府真的希望以公務採購提升中小企發展水平,要完善的不僅僅是制度,思維也要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