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居民走訪多個部門才能完成准照的申請手續,“檢討行政條件制度”諮詢文本建議,日後設立“一站式”服務,由單一部門統一接收准照申請文件,並提供代辦服務,即代申請人一併辦理其他部門所需申請文件,猶如內地“單一窗口”辦理服務做法。並建議除親身申請准照外,日後可網上申請、付款及查詢准照進度。
法務局法律草擬廳長馮炳傑介紹諮詢文本修法重點,指文本建議日後簡化行政程序,設立“一站式”服務,由相關經濟活動主管實體統一接收申請准照文件,並提供代辦服務,省卻居民走訪不同部門的時間。並建議,發出准照或預先通知許可的部門,及提供輔助意見的部門,組成聯合工作小組,商討准照申請及續期遇到問題,加快個案審批時間。
加快個案審批時間
他說,如不採用“一站式”服務,而有關活動或項目涉及須辦理工程准照,建議申請人先向工務局辦理工程准照後,才向主管實體提出預先通知或准照申請,確保申請程序更為暢順。為避免申請人在辦妥工程准照並獲批准後,方知悉場所或地點不符合“行政條件制度”的審批條件,建議工務局在收到工程准照申請後,先就是否具備條件獲發許可或准照徵詢主管實體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