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計劃月內在全澳十五條街道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俗稱直泊標誌12a輔助標誌。自交通局今年二月底在個別電單車泊車區安裝直泊標誌以來,至六月三十日止,警方檢控橫泊的電單車合共七百一十五宗,鎖車五百七十宗。有車主大嘆車多位少泊車難。
鎖車五百七十宗
交通事務局昨日公佈,在七月內將按序在全澳十五條街道的電單車泊車區增設式樣12a的輔助標誌(見附表),以引導電單車駕駛者應遵守的泊車方式,理順泊車秩序,同時翻新相關路面泊車標線,清晰有關指示。其中明日起率先在沙梨頭南街、東方斜巷、三巴仔橫街一帶泊車區安裝。交通局表示聯同治安警察局持續檢視本澳各區電單車泊車區的情況,決定對相關區域安裝直泊標誌。
兩排泊位變三排
本澳由於電單車數量衆多,全澳各街道的電單車公共泊車區泊位均供不應求,以即將本月中後期安裝直泊標誌的白朗古將軍大馬路為例,即使現場行人道能提供較大空間,每個電單車泊車區已經劃有兩排電單車泊位,但區內人口密度較大,電單車數量之多,每一泊車區停泊的電單車數量已由兩排自行增加至三排。部分電單車停泊於通道邊,阻礙其他電單車出入,另一排以“泊孖車”方式停泊,佔用了行車道部分路面。
搬車泊位經常有
現場有電單車駕駛者表示已盡量尋找合法的電單車泊位停泊,有時甚至在兩三條街道外找到泊位已算不錯,實在無合法泊位時才冒着被抄牌的可能“泊孖車”或橫泊。而要將電單車泊入泊車區內,現場所見有男車主要移動多輛電單車才能出入,無論泊車或出車都相當辛苦,稍為柔弱的女車主更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方能搬動一輛電單車。
檢控橫泊七百宗
據《道路交通法》相關規定,電單車駕駛者在停泊車輛時,須以垂直並列的方式停泊電單車,否則可被罰款三百元。據交通局公佈資料,自今年二月底安裝12a的輔助標誌,至六月三十日止,治安警察局交通廳合共檢控橫泊七百一十五宗,鎖車五百七十宗。兩局呼籲電單車駕駛者應遵守泊車規則,並會繼續密切留意道路泊車秩序,保障行人、電單車及汽車駕駛者使用道路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