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司:僱員做滿三年始獲僱主部分供款可調整
立法會全體大會經兩日時間,終一般性通過《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表示,政府未來最重要的目標是遊說已有設立私退金的博企、酒店、特許經營公司,以及受政府資助的教育、醫療、社會服務團體等銜接到央積金,冀法案通過後一年內基本做到所有工作。對於多位議員認為法案建議的權益歸屬比例,僱員需做滿三年以上才能取得僱主的部分供款,做法不合理。譚俊榮回應指出,法案細則性討論時可作調整。
僅三議員投反對票
《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建議央積金先行非強制性,勞資每月最少供款額均為僱員當月基本工資的百分之五;當勞動關係終止時,採用權益歸屬比例;推行首三年內,加入的僱主可享稅務優惠;法案實施三年後檢討是否實行強制性。
法案前日交立法會全體大會一般性討論及表決,詎料議員激辯三個多小時無果,延至昨日繼續討論。最終法案需時兩日、超過六小時的討論方獲一般性通過。廿八名出席投票議員中,僅高開賢、高天賜、梁榮仔投下反對票。
問題重複主席提醒
昨日議員的發言基本重複前日的問題,仍然圍繞採取非強制性的效果、現階段是否立法時機、能否要求大企率先加入、權益歸屬比例或抵扣方案的爭拗、基金管理實體的收費等。發言極度重複,立法會主席賀一誠忍不住開口:“希望大家不要再重複問題,注意時間,否則要開三日會。”
譚俊榮概括回應議員提問時表示,非強制性央積金由○八年開始醞釀,過程中得到各方共識,均認同先行非強制性,再逐步過渡至強制性。政府明確所做的一切是為保障廣大勞動者,最終目標是讓他們退休後得到一定的福利保障。
本澳GDP走在世界前列,但退休保障制度仍落後世界不少國家和地區。如新加坡公積金,勞方供百分之十七、資方供百分之二十;珠海資方供百分之十二、勞方供百分之八;台灣資方供百分之六、勞方無需供款;香港勞資各供百分之五等,與其他地區相比,本澳供款不高。須知道,僱員是企業最好的人力資源及財產,僱員留在公司發展,最大得益是企業,央積金方案可使勞資都能受惠。
抵扣不屬福利政策
譚俊榮強調,若制度一拖再拖或不推行,將失去立法的較佳時間,令居民失去較好福祉,做法與世界潮流背道而馳。回想上世紀九十年代推出第一層社會保障時,當時澳葡政府面對眾多壓力依然堅持推動,也要把對勞動者的保障與世界接軌,不能被拋離太遠。對於資方要求採取“抵扣”方案,他形容“抵扣”不屬福利政策,會影響員工日後的退休保障,產生勞資矛盾。
遊說私退金者加入
譚俊榮稱,根據社保基金資料顯示,截至去年底,聘用一百人或以上的大企共二百四十一家,涉及十四萬九千名僱員,當中八成三公司已設立私退金。
因此,法案通過後政府最重要目標是將已有私退金的大企銜接到央積金,會遊說博企、酒店、特許經營公司,以及政府資助的教育、醫療、社服團體等加入,冀法案通過後一年內基本做到所有工作。
就多位議員認為法案建議的權益歸屬比例,僱員需做滿三年以上才能取得僱主的部分供款,做法不合理。譚俊榮回應指出,法案細則性討論時可商議調整。
至於基金管理實體的收費,他認同議員的擔憂,但承諾一旦非強制性央積金制度落實,政府會向基金管理實體提出條件,要求降低管理費和其他收費水平。但推出初期便設定基金管理收費上限,可能影響基金管理實體的服務,未來會設立中央資訊平台,促成市場根據供求情況自行調節收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