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局訊:為紓緩非自願失業人士的生活壓力,社會工作局委托澳門明愛開展的“非自願失業人士短期食物補助計劃”二○二三年繼續接受申請。獲批人士可獲得為期十個星期的短期食物補助,如有需要,可在十二個月內申請續期一次。
上述計劃的對象為自二○二○年一月一日起失業且已領取社會保障基金所發放的九十日失業津貼後,現時仍處於非自願失業狀況,而且目前沒有領取社會工作局的援助金、社會保障基金的養老金及殘疾金的人士。申請人可即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期間前往澳門明愛明糧坊的四個服務站遞交申請文件,工作人員在收齊文件並向社會保障基金核實資料後,會盡快回覆審批結果。申請文件包括: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住址證明、已領取社會保障基金九十日失業津貼聲明書及服務申請表(可在各申請地點索取或在澳門明愛網頁下載:www.caritas.org.mo)。有疑問可致電澳門明愛明糧坊的四個服務站查詢。
中區服務站(崗頂前地一號A,電話2893-7596);北區服務站(祐漢新村第二街二號祐添大廈二號地下,2841-2595);北區服務分站(青洲坊大廈E1,2845-3587);石排灣服務站(石排灣和諧廣場業興大廈第五座地下B,2850-2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