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訊:市政署於一月份開始向獲發各類年度准照的人士開展續期工作,根據行政長官批示,准照持有人應於二月份內完成辦理續期手續。另外,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的人士,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逾期申請者,須繳交相應附加費用,或甚至因為准照逾期失效而導致須終止獲准進行的活動。市政署呼籲各准照持有人應於結束期限前盡早辦理。
親臨兩服務點
在辦理續期期間,各類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於辦公時間內,親臨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地下A區或氹仔哥英布拉街二二五號三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H區的市政服務專區,辦理以下類別准照的續期手續:
零售(新鮮肉類/冰鮮肉類/急凍肉類)場所准照、零售蔬菜場所准照、零售漁獲場所准照、競賽動物准照、其他動物的准照-馬、小販准照、長期廣告及招牌准照、車輛上的廣告准照、長期佔用公地准照、露天茶座准照。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的辦公時間為周一至五,上午九時至傍晚六時(中午照常辦公,周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各類准照持有人亦可選擇到市政署轄下各服務中心及分站辦理。
居民如欲查詢更多有關市政署的資訊,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二八四五 · 一五一五)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二八四二 · 一二一二),或透過市政署市民服務熱線(二八三三 · 七六七六)查詢,亦可瀏覽“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網頁(www.csraem.gov.mo)或市政署網頁(www.ia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