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訊:房屋局昨日發出首三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並呼籲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主預留時間提出申請以領取准照。同時,亦將每周於房屋局網頁(www.ihm.gov.mo)統計資料欄目內公佈准照申請情況,方便市民查閱。
第12/2017號法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法》於今年八月廿二日生效後,分層建築物管理企業主必須持有有效准照方可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從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並須依法編制及公佈年度收支預算及上年度管理帳目等。
房屋局今年二月六日起接受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及臨時准照申請,每宗文件齊備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及臨時准照申請,其審批時間約為十五個工作天。截至三月六日,共收到四份申請,均為臨時准照申請,並於昨日發出三個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臨時准照。
分層建築物管理商業業務准照或臨時准照之申請人均可透過網上進行申請。如有查詢,可致電二八五一 · 九七○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