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訊:財政局提醒納稅人,繳納月份為九月的獨一期或第一期之所得補充稅,繳納期限至九月三十日止,若第一期不按規定於九月份內繳納,將加徵過期利息及欠繳稅款百分之三,並引致第二期立即到期。
財政局呼籲尚未繳納所得補充稅之納稅人,可透過以下電子方式繳稅:一、財政局移動應用程式“澳門稅務資訊Macau Tax”;二、指定銀行提供的電子交易方式。
透過電子方式繳稅,完成繳稅之日起計兩年內可隨時透過財政局App及網頁“電子服務”下載電子收據。
其他繳稅方式:可前往指定銀行櫃位,或前往財政局大樓、龍成大廈、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收納處,辦公時間如下:財政局大樓及龍成大廈(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及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
如有疑問,請致電稅務查詢熱線二八三三 · 六八八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