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發出的年度准照,辦理續期申請期限今日屆滿,民署呼籲未辦理續期的准照持有人盡快辦理,逾期者須繳交附加費。另外,獲豁免年度准照費用的人士,亦須在期限內為准照續期。倘逾期超過九十天,有關准照將被註銷。
逾期辦理准照續期者,須按下列比例繳交附加費: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補交,須繳交准照費用三成的附加費;期限屆滿後六十日內補交,須繳交六成附加費;期限屆滿後九十日內補交,須繳交一倍附加費。
各 類准照的續期可於南灣大馬路八○四號中華廣場二字樓民政總署綜合服務中心、黑沙環新街五十二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北區市民服務中心及氹仔黑橋街平民新村七十 五K號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辦理,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中午照常辦公。查詢可電民署市民服務熱線(二八三三 · 七六七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