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總署訊:為加強本澳手搖飲品業者的食安管理效益,保障生產過程安全衛生,民政總署於本月一日邀請本澳三十多個手搖飲品商戶舉行交流會議,向業界解說營運過程中須遵守的衛生要求,以及《食品安全法》與食安標準等法律規範。同時,與業界加強交流,鼓勵業者參與食安工作。
近年,本澳手搖飲品市場發展蓬勃,飲品無論在外觀色澤、口味以至配料款式上都愈趨多樣化。民署邀請本澳三十多個手搖飲品品牌的經營者於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舉行座談會,交流食品安全及衛生管理。
會上,中心提醒商戶注意原材料的食用限期與存放方式、食用冰塊的食用安全與衛生要求等,分享過往已開立行政卷宗的個案。
冰塊色素需符標準
由於手搖飲品及冰品在調製過程或使用的食材配料中,可能涉及甜味劑或色素等食品添加劑。是次座談會特別為業者講解《食品中食用色素使用標準》及《食品中甜味劑使用標準》的規定與使用要件。
業界在使用食品添加劑時,應遵從良好生產規範的要求,包括在食品中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量應盡可能最低,達到預期效果為限,以及食品添加劑應符合食品級質量等。另外,亦向業界介紹,凡涉嫌使用過期原材料生產食品,一經查獲可被罰款五萬至六十萬元;若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判處最高監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罰金。
民署食安中心亦藉座談會,聽取業界在經營及配合食安工作上提出的意見,優化食安管理及風險交流合作。
民署會持續為本澳食品業界提供各項風險預防及支援,透過舉辦不同培訓及推出一系列食品安全的衛生指引及操作指南,供業界檢視日常營運,強化監督自身經營場所的衛生與食品安全能力,提升管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