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局訊:為紓緩新冠肺炎疫情對民生和經濟的影響,特區政府早前公佈的“二○二二家居及企業商號水電費補貼措施”已於六月起實施。家居及企業商號用戶請留意發單月份為六月份的電費單及七月份的水費單(第四期繳費通知單),水電費補貼會從發單月份所涉及的水電費開支中自動扣除。
涉及開支逾十三億
是次水電費補貼措施涉及預算開支十三點二六億澳門元,約廿三萬戶住宅用戶及三萬多戶非住宅用戶可以受惠。
家居水電費補貼措施方面,水費補貼措施補貼住宅用戶本年七至十二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水費開支,每戶每月最高一百元。電費補貼措施則補貼住宅用戶本年六至十一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電費開支,每戶每月最高三百元,如連同現時實施的每戶每月最高二百元的“住宅單位電費補貼計劃”計算,住宅用戶每戶每月最高可獲五百元的電費補貼。
企業商號水電費補貼措施方面,水費補貼措施補貼非住宅用戶本年七至十二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水費開支,每戶每月最高五百元。電費補貼措施則補貼非住宅用戶本年六至十一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電費開支,每戶每月最高三千元。有關措施不適用於娛樂場、三星或以上酒店場所,以及政府部門的水電供應合約。
半年補貼一年使用
二○二二家居及企業商號水電費補貼措施的補貼期為六個月,使用期為十二個月。補貼期內當月未用罄的補貼額度可作累積,並於補貼期結束後的使用期內繼續使用。基於合理使用水電能源的考慮,補貼期結束後補貼金額的使用,仍然適用每月補貼上限的規定。
查詢水費補貼,可致電澳門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電話:二八二二 · ○○八八;查詢電費補貼,可致電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電話:二八三三 · 九九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