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務局訊:截至今年十月,交通事務局共發現一千三百二十七宗車輛欠張貼本年度稅圈的個案,較去年全年升幅近四倍。當中摩托車佔一千二百二十七宗、輕型汽車佔九十五宗,另有五宗為重型汽車。
半數違規已繳罰款
交通事務局按照《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規定檢控有關車輛。其中六百七十三宗已繳納罰款、六百四十七宗仍處於控訴或決定階段,其餘七宗在完成聽證及控訴程序後不科處罰款。
根據《車輛使用牌照稅規章》規定,車主應把有效稅圈的正面朝車輛外方張貼。其中,汽車須張貼在方向盤旁座一側擋風玻璃的上角,並在外部能清楚看見。重型及輕型摩托車則須張貼在顯眼且防水之處,否則可被科處相等於稅款五分之一的罰款。
此外,倘車主被科處罰款後在法定期間不繳納罰款,亦沒有提出任何申訴或申訴被駁回,當局會把個案送交財政部門強制徵收,車主會繼續被追討相關費用。
遮住稅圈視同無貼
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每年只需於車輛上張貼該年度有效稅圈,無須再張貼往年的稅圈,避免失效稅圈或車身部分(如車牌等)遮蔽有效稅圈而被視為欠張貼有效稅圈,繼而被權限部門開展程序及科處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