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是次修改第九/二○○三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制度”,向已全部償還“中小企業援助計劃”,以及“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的援助款項、處於適當的營運狀況、過往還款紀錄良好及非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人的中小企業,提供第二次援助的機會,援助款項的上限維持六十萬澳門元。
另透過修改第一九/二○○三號行政法規“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制度”,將“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計劃”最高信用保證貸款金額由五百萬元調升至七百萬澳門元,擔保比率維持為百分之七十,擔保上限調升至四百九十萬澳門元;同時擴大“中小企業專項信用保證計劃”的適用範圍,對中小企業就開展新業務而取得的融資貸款提供全額百分之一百的信用保證,有關貸款金額上限維持為一百萬澳門元。除了上述主要修訂外,也藉着是次修法機會完善法規內容、簡化行政手續及強化“中小企業援助計劃”的批後監察機制。有關行政法規的修訂於今日開始生效,為使中小企業及公眾了解有關詳情,經濟局將於周四下午三時於南灣羅保博士街1-3號國際銀行大廈7樓舉辦公眾講解會。講解會將以廣東話進行,並輔以葡語即時傳譯,歡迎各界人士出席。有興趣人士可通過網上(https://goo.gl/3NPBhn)報名,或於辦公時間致電八七九八 · 九六○七或八五九七 · 二三五二與經濟局人員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