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基金訊:一月份為社會保障制度二○一八年第四季度供款月,社會保障基金提醒,臨近月底,預料服務點的人流將會增加,為避開月底的人流高峰期,僱主應盡早繳款,已申請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應盡量採用電子化渠道繳款。
截至本月十八日,共有一萬四千五百八十五名僱主已為僱員繳納強制性制度之供款,佔需繳供款僱主的六成七。
所有僱主須於本月卅一日(周四)或之前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供款,如有聘用外地僱員,則須同時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如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相關供款及外聘費除社保服務點外,亦可於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九家指定銀行(包括:中國銀行澳門分行、中國工商銀行(澳門)、澳門商業銀行、大豐銀行、大西洋銀行、華僑永亨銀行、澳門華人銀行、澳門國際銀行及滙業銀行)繳納。
按法律規定,僱主倘逾期繳款,須支付遲延利息及罰款。至於任意性制度受益人,逾期繳納供款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加上遲延利息進行繳納,否則欠交的供款不得補交。
居民如欲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五三 · 二八五○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