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三僱主未繳社保供款
社會保障基金訊:截至二月二十日,約有三千五百名僱主仍未為僱員繳納社會保障制度二○二二年第四季度強制性供款,約佔整體需繳納僱主的百分之十三。社會保障基金呼籲僱主及居民多採用電子渠道繳納供款或使用預約服務。
供款期限至月底
二○二二年第四季度社會保障制度供款期限延至二月廿八日。僱主須在期內為其本地長工僱員繳納供款,倘逾期繳款,須支付遲延利息及罰款。如有聘用外地僱員,須同時繳納外地僱員聘用費。使用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如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沒有變動,或在期限內已進行僱員任職情況申報,可使用網上銀行或自動櫃員機等電子渠道繳納供款及外聘費;未開通電子申報服務而當季僱員任職情況無變動的僱主,可於社保基金網上平台(eservice.fss.gov.mo/Employer/cpa/Index)查詢長工供款及外聘費的憑單資訊,持僱主註冊編號及憑單編號可透過網上銀行,亦可前往銀行櫃檯及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等供款;其他僱主則可到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皇朝中土十三樓辦事處已關閉)繳款。
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透過登入“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頁使用電子支付工具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或通過貼有社保標籤的自助服務機、指定銀行櫃檯及各種電子渠道、市政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等繳納供款。逾期繳納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屆滿後兩個月內加上遲延利息繳款,否則不得補交。
社保基金呼籲僱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盡量採用電子化渠道繳款,如需前往各服務點,亦建議使用預約及遠程取籌服務。欲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五三 · 二八五○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