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訊:四月是社保供款月,僱主須於月內為其本地僱員繳納今年第一季強制供款,如有聘請外地僱員亦須繳交外聘費。而任意制度受益人亦須於本月內繳納供款。社會保障基金呼籲已開通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及任意制度受益人盡量採用電子渠道繳款,如需親往辦理亦建議預約及遠程取籌以節省時間。
任意制度受益人可憑澳門居民身份證編號經以下方式繳款:貼有社保供款標籤的自助服務機;指定銀行櫃台、自動轉帳、網上銀行、中銀e道;市政署轄下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社保基金各服務點,包括:望德堂區辦事處、皇朝區中土大廈十三樓辦事處、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已開通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建議盡量使用自動轉帳服務,或使用上述渠道繳款(自助服務機除外)。尚未開通電子申報服務的僱主,除可於社保基金服務點繳納供款及外聘費,倘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無變動,亦可於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或指定銀行櫃台繳納款項。
受益人或僱主如選擇自動轉帳繳納,銀行會於供款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扣款,應確保帳戶內有足夠金額供扣繳。倘需親臨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繳款,建議提前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https://booking.gov.mo)預約或遠程取籌。如欲了解更多供款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二八五三 · 二八五○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