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訊:社會保障基金四月份調整仍供款中的社會保障制度(新人)養老金受益人每月領取的養老金金額,新金額按養老金金額上限乘受益人實際供款月數(截至前一曆年為止)再除以三百六十期計算;經調整後的養老金,於昨日存入受益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內。
按第四 / 二○一○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規定,自新法生效後加入成為社會保障制度受益人,並透過補扣供款措施即時申領養老金的人士,如選擇繼續供款,社會保障基金會於每年四月按受益人最新的供款月數,用以下公式調整其每月養老金的金額:
受益人實際收取養老金的金額=養老金額上限(現時為二千元)×實際供款月數÷360
舉 例:一名經補扣一百八十個月供款、現時領取每月一千元養老金的受益人,由去年一月開始供款至十二月,其實際供款月數累積至一百九十二個月。於四月份,即本 期養老金發放時,養老金額將由每月一千元調整至一千○六十七元。另一名同樣補扣一百八十個月供款、現時領取每月一千元養老金的受益人,由去年九月起加入新 制,至十二月為止供款四個月,其實際供款月數累積為一百八十四個月,故每月養老金調整至一千○二十三元。
現時以新制度計算養老金額的受益人共有一萬二千四百二十三人,當中超過一萬人仍持續強制供款或任意供款,經調整後的養老金,於昨日經銀行轉帳存入受益人指定的帳戶。
如受益人有任何查詢,可致電二八五三·二八五○,或瀏覽社保基金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