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出書面質詢,關注本澳護老服務的需求情況,詢問當局有否為有需要的護老者提供情緒輔導?護老者津貼的研究進度又如何?
根據社工局早年委託顧問機構進行的報告,二○一六年本澳六十歲或以上的長者中,約百分之四點六共四千三百四十人具有長期照顧服務需求。去年底,正使用家居照顧及支援、日間護理和院舍服務的長者共有二千○二人,輪候人數為八百四十三人。需要說明的是,具有長期照顧服務需求的長者,並不一定需要從正式的社會服務系統獲取所需照顧,對部分長者而言,由家人、親屬、家傭或其他人士提供的照顧,基本已能滿足其需求。
然而,社工局亦積極與民間機構合作,為體弱長者提供各類社區照顧服務,透過五支家居照顧及支援服務隊和五間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了各種生活支援及照護服務,分擔家庭的護老責任。
在對護老者的支援和關懷工作上,透過屬下的家庭服務處和五個社會工作中心,以及各個受資助的民間長者服務設施,為有需要的護老者提供適切輔導。與此同時,社工局亦支持七間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和長者日間中心,開設專門的“護老者支援服務”,向家庭護老者提供照護培訓、情緒支援、互助小組、社交活動、輔具租借和服務轉介等各類支援。
在今年六月開始,社工局更與民間機構共同協作,於五間受資助的長者院舍內推行為期半年的暫宿服務試行計劃,為正輪候院舍服務而其家屬因事未能予以照顧的長者,提供短期住院服務。
在護老者的支援工作上,“護老者津貼”並非單一選擇,特區政府認為提供多元的資訊和服務支援,對護老者家庭有更大裨益。故此,《養老保障機制及二○一六至二○二五年長者服務十年行動計劃》的中期措施除津貼的研究外,亦包含籌設護老者支援服務中心,為護老者提供一站式的支援服務;加強對護老者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等方案措施,務求讓護老者能獲得更多資訊,更好地落實家庭照顧及原居安老的政策方針。然而,特區政府仍將按計劃在中期階段開展有關“護老者津貼”的研究,並根據有關結果和財政狀況,決定最終政策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