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職業介紹所法案,有政府代表列席會議。
法案建議禁止職介所向非本地居民或外僱提供職業介紹服務,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在會後表示,為了外僱政策的統一性,政府計劃修改的出入境制度中,初步構思外僱需持工作憑證入境本澳後再辦理俗稱藍卡的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才能在本澳工作,但有關修訂將間接修改外僱法中有關僱主可直接聘用外僱的規定,黃顯輝表示,委員會與政府代表深入討論,議員並認為會衍生連串複雜問題。
法案建議條文不適用於政府認可免費提供職介服務的教育機構,委員會認為應擴闊至非恆常性介紹工作的社團,政府表示會深入考慮調整法案,法案又建議,職介所為外僱提供培訓、住宿的服務不屬於職介所專門業務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