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停引致集體胃腸炎食品生產場所營運
市政署訊:鑒於近日發生多宗懷疑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加上市民外出用餐次數增加,市政署會持續巡查各區食肆及餐飲場所的食安,倘發現違法,將依據《食品安全法》檢控。
停產整改需過複檢
天氣轉熱,食物容易變壞,亦是胃腸道疾病多發季節。近日懷疑“馬里奧餅店”及“絕味”供應的食品引致集體胃腸炎不適事件,市政署關注並持續跟進,並已對有關場所採取預防及控制措施,包括暫停生產涉事產品,直至生產製備流程及工序符合安全及衛生要求,並要通過複查複檢。要求場所徹底清潔和消毒環境及設施設備,確保生產環境及工序符合安全及衛生。同時要求涉事場所安排員工修讀食品安全及衛生課程,加強員工的食品及個人衛生知識。銷毀及扣押涉事的食品。
另外,按事件的實際情況,要求其中涉事場所暫停營運,直至設施設備符合衛生要求並通過複查複檢。市政署人員已於有關場所抽取食品及環境樣本檢測,並已巡查筆錄,如發現違反生產經營法律法規,將依據《食品安全法》檢控。
違法最高可囚五年
市政署將繼續加強巡查本澳各區食肆等食品經營場所的衛生,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如屬行政違法行為,可被科處五萬至六十萬澳門元罰款,若情節觸犯“生產經營有害食品罪”而被檢控,可被判處最高監禁五年或最高六百日罰金。
市政署呼籲食品業界必須注意食品生產經營、環境以及員工的個人衛生,強化自主食安管理,以降低食源性疾病爆發的風險。食品業界有責任及義務嚴格遵守法例及食安標準生產經營,並須要求食品從業人員注重個人健康及提升衛生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