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局╱金融管理局訊:電子消費卡將於明(十四)日起陸續發放,包括政府部門及銀行在內共一百五十個領卡服務點已準備就緒。
調試服務點機具
為確保發卡過程順利,經濟局人員續與各派卡機構舉行協調會議,亦再次於領卡期開始前走訪各政府領卡服務點,了解各服務點的秩序管理措施、機具安裝以及電子消費卡配送等準備情況,並與各服務點人員交流及提供建議。
此外,金融管理局亦派員到各服務點對激活機具進行最後檢查及調試,以確保相關機具的正常運作。
千一商戶申裝機
為能讓更多商戶受惠,經濟局持續與本澳多個商會及社團協調,透過舉辦對接會協助區內商戶快速便捷地申請安裝電子支付機具。截至二○二○年四月八日,合共舉辦了廿四場對接會,共有一千一百三十多間商戶成功簽約申請機具,當中包括八百多個市販。
違者還款負刑責
經濟局留意到近日網上有人聲稱收購電子消費卡,正跟進相關情況。根據第六╱二○二○號行政法規《消費補貼計劃》的規定,電子消費卡僅可用於購買貨品或服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兌換為現金,否則有關電子消費卡將被終止使用,違法者須返還違法使用的款項以及尚須負上倘有的刑事或民事責任。
發現違法應舉報
經濟局呼籲市民如發現相關情況,可透過以下方式向經濟局舉報:
1. 電話及WhatsApp (6326-1676)
2. 電郵consumo@economia.gov.mo
3. 微信服務號——經濟局服務在線(DSE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