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一位議員昨在立法會全體大會上發表二十份議程前發言,分別關注風暴預報、掘路協調、都市更新、粵澳合作、路環保護、勞動法制、電信服務、體育設施、電子支付、金融發展、市政建設等問題。
颱風預警民安為先
鄭安庭:針對颱風“妮妲”,當局須明白發放氣象信息的目的,是讓公衆和應急部門第一時間接收天氣實時情況,並及早做好預防措施,保障大衆的生命財產安全。當局雖然擬將三號風球轉八號風球前每三小時發佈信息改為每小時發佈。但有關天氣監察發佈機制,提高氣象預報的準確性與及時性等相關工作,當局均應即時檢討。在懸掛三號風球及暴雨惡劣天氣下,應開放西灣大橋的下層通道予電單車使用。
麥瑞權:當局為保護世遺和歷史城區景觀,在八年前叫停“松山東望洋斜巷超高樓項目”,使其淪為“爛尾樓”,該項目到底何時解決?正在打官司的海一居事件,同樣是話收地就收地,但最後換來越來越多的官司,不禁令居民和社會質疑政府的“依法辦事”方式,未能有效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
掘路工程各有各搞
陳明金:暑假是一年一度掘路高峰期,居民雖有思想準備,但全年四百八十五項工程,暑假正進行九十九項,尤其是氹仔,多達三十五項,其中八項更是大工程。居民指責掘路工程“七國咁亂”,下水道、雨水渠、泵房、道路等同類工程,民署、工務局各有各搞;輕軌,運建辦搞;建設辦也“綜合”搞,卻同屬一個小政府。澳門“廟不大和尚多”,若不革除弊端,類似氹仔交通“一鑊泡”的問題將越來越多。
劉永誠:對於都市更新採取何種形式,有關部門應盡早詳細研究,參考不同地區做法,定出最適合本澳的方法。現行法律規定,重建樓宇必須要有百分之百的業權同意下方能進行,為加快都市更新步伐,當局應該從條文入手,放寬現時重建業權比例。因應都市更新政策,政府宜修訂相關配套法律,調整工廈經營活動的合法性,進一步擴大都市更新的功能,滿足社會對發展多元產業的訴求。政府在興建“暫住房”前,必須全面研究,根據數據定出實際需求量,且設立嚴選機制,讓公共資源用得其所。
一河兩岸協調發展
梁安琪:澳門內港與珠海灣仔直線距離近,擁有天然的區位優勢及交通便利性,澳門應用好國家給予的優惠政策,在“一國兩制”下充分發揮CEPA、《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作用,積極與中央及珠海等有關部門磋商研究,制訂澳珠兩地“一河兩岸”協調發展規劃,打造澳門內港區與珠海灣仔同城化經濟圈,合作開展跨境旅遊、商貿等項目,不但能夠帶動兩地旅遊業共同發展,亦直接推動內港區改造及盤活區內營商環境,為中小企注入商機活力,進而以點帶面,促進澳門經濟多元發展。
關翠杏:“歐案”發生後,社會強烈要求政府增加土地和規劃資訊的透明度。礙於路環大部分區域仍是未有規劃,當局又一直未有規範系統保護路環市肺,加上所謂的“白區”設置完全欠缺公開透明的規劃資訊。因此,當局必須全面公佈現時仍然沿用的所有分區規劃及內部指引,保障公衆對城市發展規劃變動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切實有效彰顯陽光施政。
完善勞動法律法規
李靜儀:經濟財政範疇本年度施政方針表明,持續檢討及完善《勞動關係法》和《聘用外地僱員法》等系列勞動法律法規;爭取《工程承攬的建築工地或工程地點的人員管理規則》行政法規草案盡快進入立法程序,繼續跟進《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違反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之處罰》、《核准發出准照予職業介紹所之制度》和有關職業培訓法例的修訂工作,跟進全面實施最低工資立法的研究工作等。可惜半年已過,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均未有確實進展。政府必須有實際行動,兌現維護僱員權益的施政承諾,盡快完善勞動範疇相關的法律法規,尤其是勞資雙方爭議不大的條文,應理順行政程序、加快修法進程,以切實保障僱員的權益。
施家倫:多個部門違背服務型政府的要求,如下環街市熟食檔向民署反映安裝抽氣扇六年,至今仍在跟進處理中,同時傳染病大樓選址、愛都酒店重建等議題,運輸工務範疇欠缺專業環評等資訊,但用家部門則一再強調“擇善固執”,施家倫促請官員有廣闊胸襟聽取意見,並科學決策。
有權任性罔顧公益
宋碧琪:政府與CTM簽署的“澳門公共電信服務特許合同”明顯不合理,但合同已簽,想返轉頭都不得,社會和公共利益均處於被動局面,質疑擬定合同時,究竟是有關部門人員的法律知識不足抑或有意為之,促交代。並稱合同雖未設中期檢討機制,但並非無條件檢討,“祇要想做嘢,就一定會有辦法”。建議部門與CTM協商,對相關不合理條款及時檢討修改。日後處理涉及重大利益的批給合同時,務必確保合同的合法性,而非有權任性,置公共利益於不顧。
陳虹:筷子基區人口密集,加上青洲公屋群、粵澳新通道相繼落成啟用,預見未來西北區將有大量居民遷入,對該區的大衆康體及社服設施的需求會加大。建議藉着賽狗場遷離,政府結合蓮峰體育中心一併重整規劃,建設全民共用、促進大衆體育及學生鍛煉和比賽的綜合運動體,相信對提升居民生活素質有積極作用。
專法規管三方支付
陳美儀:本澳去年的死亡人數有二千○二人,七成運往珠海火化,但遺體由本澳運往珠海,通關時需“開棺驗屍”,困擾死者家屬,建議優化在澳珠兩地運送遺體的通關工作和檢疫等程序。倡完善遺體處理的相關法律,規範因傳染病致死的遺體在醫院內的處理程序、移運及殯葬等,制訂相關衛生指引,嚴謹做好防疫控制工作,保障公衆健康。
黃潔貞:本澳在第三方支付、電子或網絡支付模式的發展,對比起內地“支付寶”或香港“八達通”的支付模式,本澳發行的“澳門通”或“M+Pay”顯得相形見絀,流通率及覆蓋率不佳,無法滿足消費者的實際需要。建議訂立專門法律規管第三方支付、電子或網絡支付模式。
何潤生:澳門金融業的發展仍受制於金融機構相對單一、市場規模較小、法律法規不健全,以及發展環境不完善等突出問題。因此,在目前國際金融形勢複雜多變的情況下,特區政府亟需及早完善金融法規與配套政策體系,積極為融資租賃業與資產管理業發展營造外部環境,結合的“平台優勢”,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引入符合特色金融特點的產品與服務,實現澳門金融服務業多元化發展。
新媒體促官民溝通
蕭志偉:本澳居民的上網率從二○○二年的三成六,不斷增長至現時的七成六,移動上網特徵日趨明顯,九成六網民使用手機上網,九成網民使用手機應用程式,社交或溝通類別應用程式的使用率最高。可見以社交網絡為代表的新媒體發展迅猛,政府須關注。建議利用新媒體,加強官民溝通,提高政府公信力及執政效率;政府應合理引導、有效規管新媒體的發展應用。
馬志成:互聯網普及、手機應用程式技術飛速發展,居民透過移動網絡取得政府資訊及完成部門行政手續提出更高要求,政府如能進一步推廣行政手續電子化,有助節省政府內部行政成本及方便居民辦理各項服務。建議整合現時不同部門的公共電子服務系統及網站,設立統一平台,方便居民及中小企辦理手續,實現“一網多用,聯合辦公”理念。現時政府的電子系統介面設計簡陋,風格不統一,政府應以居民使用習慣出發,統一各個部門的網站版面設計,同時進一步提高電子政務在互動方面的體驗服務。
善用工廈扶助青創
高開賢、崔世平:關注設於工廈內的兒童遊樂場設施因不符合工廈法規,被拒絕申領牌照而倒閉。“工廈活化”政策無疾而終,但工廈對文創、藝術團體及中小企等有吸引力,要讓工廈煥發生機,政府應彈性處理工廈更改用途問題,提供便利條件,在不拆卸工廈的前提下,活化工廈。並盡快研究修訂相關法律,使工廈能夠改變成工貿大廈,善用稀缺的不動產資源,為本地中小企、青年創業者提供新的發展空間,使澳門的經濟發展增添多元。
高天賜:加入社團或政治團體而產生的經濟的、個人的及學術性質的利益衝突數不勝數,為減少利益衝突。建議申報利益並向大衆公佈。利益衝突亦可來源於薪酬、諮詢服務報酬或研究經費,政府須防患未然。呼籲當局鼓勵廉潔和道德,令公務員牢記其職責是捍衛公衆利益。
梁榮仔:博彩業繼續處於調整期,涉及博彩犯罪案件可能增加,犯罪類型亦進一步國際化,挑戰保安當局。建議特區政府借助先進技術及設備,保障保安部隊前線工作人員,加強執法能力,如保安部隊前線工作人員於特定事件發生時使用隨身攝錄機,並在公開及透明情況下使用,作為日後調查提供有效資料,但前提是採取所需步驟以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
石排灣宜創造就業
吳國昌:特區政府公共工程超支屢見不鮮,作為最重大公共工程的輕軌系統依舊陷於預算無限、完工無期,特區政府透露的改建旅遊活動中心成為大賽車博物館工程費高達三億,但祇是參考價,質疑有何機制可以避免重蹈大幅超資的覆轍?要求政府公佈改建大賽車博物館的具體內容及功能和預期經濟效益。
區錦新:石排灣的三大主要建設:街市、衛生中心和學校中,學校工程寸土未動,街市工程大致完成,有石排灣居民更期望投得一檔口經營,但建設發展辦公室在回覆質詢中披露,街市定位為購物中心,營運模式將透過公開競投方式判給經營者。認為當局擬將原先規劃為街市的建築物,設置包括經營鮮活商品的購物中心,而非傳統的街市,值得商榷。石排灣作為一個新社區,社區設施應盡可能為區內居民提供就業機會,減少跨區上班對交通構成的壓力。促請當局重新考慮,重回傳統街市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