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發展規劃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附件中指出,增進民生福祉、惠及澳門居民是大灣區建設的出發點及落腳點,會加強與大灣區城市合作,推出促進出入境、工作、居住、物流等便利化措施,當中包括推進社會保障合作,拓展跨境養老、醫療、社會福利、社會援助等對接及互利共享,令本澳居民可享有更多選擇的社會服務。
年內落實緊急救援
配合內地支持港澳投資者在珠三角九市按規定以獨資、合資或合作等方式興辦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政策措施。探索澳門社會保險在大灣區內跨境使用的可行性。探索澳門醫療體系及社會保險直接適用,並延伸覆蓋至橫琴綜合民生項目。探討澳門居民加入珠海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可行性,享受與當地居民同等的國民醫療待遇。共同研究建立粵港澳跨境社會救助信息系統,開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合作。共同完善大灣區緊急醫療救援聯動機制,並預計在今年完成。配合國家探索符合條件的港澳和外籍醫務人員直接在橫琴執業的可行性。
支援子女九市就學
在教育方面,會配合國家實行港澳學生與內地學生相同的交通、旅遊門票等優惠政策。完善港澳居民在珠三角九市工作生活,符合條件的港澳居民子女與內地居民同等接受義務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的政策。研究本澳居民子女在大灣區接受教育的需要,提供支援措施。加強粵港澳職業技術教育的招生就業、培養培訓、師生交流、技能競賽等合作,共同創新內地與港澳合作辦學方式,支持各類職業教育實訓基地交流合作,共建一批特色職業教育園區。
同時,發揮澳門擁有多項現代化綜合旅遊場所,擁有優良師資和旅遊教育基礎設施的優勢,把澳門打造成“粵港澳大灣區旅遊教育培訓基地”。支持粵港澳高等院校合作辦學,鼓勵聯合共建優勢學科、實驗室和研究中心,並支持澳門高等院校走進大灣區辦學。進一步發揮粵港澳高校聯盟的作用,鼓勵三地高等院校探索開展相互承認特定課程學分、實施更靈活的交換生安排、科研成果分享轉化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支持大灣區建設國際教育示範區,引進世界知名大學和特色學院,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