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向聘用殘疾人士的僱主提供稅務優惠,初步建議聘用每名殘疾人士可獲五千元稅務扣減。政府多年來透過嘉許、推動,鼓勵企業聘用殘疾人士,今次再推實質稅務優惠,體現政府對殘疾人士的關顧。但要讓更多殘疾人士掌握工作能力和技巧,在教育階段和非教育階段,系統和針對性設立職能培訓至關重要。
社會部分人或僱主或多或少對殘疾人士存有誤解,一聽到“殘疾”、“智障”、“精神病”等字眼避之則吉,先入為主認為肢體缺陷或智力問題難以勝任工作,又擔心影響公司形象,聘用後也要多加留意,勞心勞力,不請也罷。不過,經過政府部門和民間團體多年努力,聯同企業和僱主團體推出聘用殘疾人士嘉許計劃,加上近年大型企業增加,履行社會責任和人資短缺,聘用殘疾人士的企業明顯增加,行業分佈範疇亦大見擴展。有關計劃中七十八家企業合共聘用了三百多名殘障人士,以逾一萬二千多人持有殘評證看,殘疾人士能長期成為企業僱員的比例仍不高。
現時能夠在企業謀得一職的殘疾人士,多以聾啞或輕度智障者居多。殘疾人士與人溝通、學習和工作能力受先天制約是事實,要在一般職場中長期工作,除了僱主放下成見,為殘疾僱員找到合適崗位,耐心教導和關心幾乎是必經階段。即使有在復康團體開設工場工作過的殘疾人士,往往也未能長期在一般職場工作。根據復康團體的實踐經驗,除了工作技能,還要不斷跟進、開導殘疾人士在職場中遇到的不同問題,給予他們不同輔導和指引等。
工作不僅是“搵錢”,更重要是讓殘疾人士找到自信和生活意義,是他們融入社會的重要表現,也是復康工作的終極目標。但現時殘疾人士學歷偏低、接受高等教育幾乎不可能,又沒有系統職業技能培訓,以及就職的支援和輔導,僅靠稅務優惠以及僱主的熱心和耐性,殘疾人士要在職場中一拼,仍然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