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青年創業援助計劃”將於八月一日正式申請,網站將於當日上午九時開通。計劃公佈後,不少居民希望借助計劃創業做生意,有人卻擔心尚未找到店舖難以上報租金、裝修等費用,擔心影響審批結果。經濟局會展業及產業發展廳廳長陳詠達表示,計劃為已經有充分準備的企業提供資金援助,如果尚未有店舖,一切仍屬於設想,獲批機會不高,建議有正式營運方式再申請。
貸款可作營運用途
經濟局昨下午三時假世貿中心蓮花廳舉行“青年創業援助計劃”講解會,計劃旨在藉批給一筆須償還的免息援助計劃,為首次創業的澳門青年經營的商業企業提供協助,減輕澳門青年創業初期的資金壓力。經濟局昨下午三時假世貿中心蓮花廳舉行講解會。
首次創業澳門青年指年齡介乎21至44歲的澳門永久居民、於澳門從事任何工商活動,屬於首次創業,經營年期不得超過兩年,且援助款項必須用於受惠商業企業在澳門經營的業務。援助款項用途包括購置商業企業營運所需的設備;為商業企業營運場所進行裝修工程;訂立商業特許合同或特許經營合同;取得技術專用權或知識產權;宣傳及推廣活動,以及作為商業企業的營運資金。援助上限為30萬元,最長還款期8年,每半年為一期,分期支付,首期還款期為批示日起18個月。
受惠商業企業主以債務人身份承擔全數援助款項,如援助款項金額超10萬元,受惠商業企業主與提供一名適當的澳門永久居民作保證人,保證人需處適當狀態,如無拖欠政府款項等。
籲花心思寫計劃書
至於援助計劃審批決定權由評審委員會負責分析研究,評審委員由行政長官批示產生,暫時委員尚未委任,有熟悉商界、青年等各界代表,申請資金的評審亦由委員會決定,如果申請人與委員有利害關係,法律規定需要迴避。由於申請企業屬於創業,較難評定風險,因此委員依據申請人的創業計劃書分析發展機會、前景、風險,以及產品的市場優勢、個人的營商經驗等。建議申請人在計劃書中,重新檢視自身在市場的成功機率、資金如何管理運用、營商手法等,並在計劃書中充分展現。
如果申請人對評審結果有意見,可提出聲明異議,重新交予評審委員會審查。成功與否很大程度在於計劃書,如提出聲明異議,卻沒有新的內容,很難推翻評審委員會,所以建議申請人多花心思去編寫計劃書。
法規無限全職兼職
有青年提出法律有否要求申請人必須全職打理業務。他表示,法律雖然無規定申請人必須全職或兼職,但希望大家明白,營運一家企業並不容易。從其他中小企申請援助中發現,營運需要投入很多心思,如果兼職創業店舖風險很大,成功率亦不高,建議大家再想清楚。
亦有曾經從事保險業的青年提出,當初入行時要求填寫財政局的M1表(開業登記),是否已失去申請資格?陳詠達表示,視乎法律規定,如此前已登記申請過其他企業,就不符合資格。詳情查詢可電:8597-2606或8597-2613,電郵:paje.info@econmia.gov.mo,網址:http://www.econmia.gov.mo,亦可親臨澳門黑沙灣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一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