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區重整可參考福寧經驗 鑑於福寧大廈重建過程艱巨,涉及複雜的法律、稅務等問題,歷時近三年半才動工。新橋坊會副理事長梁竟成受訪表示,當局制訂《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時,可參考福寧大廈的經驗,提高法律的操作性,切合社會實際需求。另建議政府處理舊區重建時,可考慮完善法律制度、適當放寬樓宇容積率及優化稅務制度,增加居民的重建意慾。 降低重建門檻 《舊區重整法律制度》仍在討論階段。梁竟成表示,根據《民法典》規定,現時啟動重建工 時,須取得全部業權人同意,才可開展重建。惟本澳大部分低層樓宇採用分層登記制度,業權分散,業權人較難就重建項目達成共識。現時七層以下、樓齡三十年或以上的樓宇逾二千二百幢,料未來將出現更多殘危樓宇,促請當局有必要加快審議《舊區重整法律制度》,文本可考慮齊集八或九成業權份額,即可啟動重建,加快舊樓重建進度。 放寬樓宇高度 他更指舊區居民大多為基層,經濟能力有限,無力支付重建費用。當局可考慮在世遺緩衝區適當放寬樓宇重建高度。基層居民透過與重建商合作,毋須或減少支付重建費用,作為推動舊區重建的誘因。 重建樓宇業權人需支付多種稅務,無疑會加重成本,妨礙居民支持重建的意慾。建議政府向業權人和推動重建實體提供稅務優惠,鼓勵企業積極參與重建工作,活化舊區環境素質。坦言重建關鍵在於業主須齊心,求同存異,以集體利益為依歸,才能有效推動舊區重建,共建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