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效分流遊人進入本澳各個社區,李卓君認為肯定有助帶動各社區經濟發展,但認為不一定能降低現時人流集中區域的租金,形容只會“越好就越好”,只是分流遊人後有條件令其他區域分享到經濟成果。本澳不少團體亦曾經以不同方式推動過社區經濟,如街總的社區經濟委員會每年在各區舉行不同項目,以新馬路附近一帶舊城區為例,回歸前已透過不同形式活化經濟,近年才真正有投資者正式落戶舊城區。形容投資者是“冒險家”,作為推動社區經濟的一分子樂見其成,亦願共同合作,打造具特色的社區文化,並希望投資者能為舊區注入新元素,帶動舊區經濟。
本澳社區經濟多年來無起色,除了交通及博彩業一業獨大外,更重要是不少經營者未與時俱進,產品上並無花心思改良,無法彰顯產品真正價值;此外,社區行業配套不均,未能凸顯街區或社區文化。建議政府在推動社區經濟時,應規劃相關經濟活動,適當規範各街區經濟模式,最終令各個社區能互補發展。建議梁司多落區,向各社區持份者或居民多收集意見,集思廣益,為社區注入新元素以振興社區經濟。
李卓君認同梁司所言,要帶領本澳有創業夢的青年走出澳門。因目前本澳已具備一定的經濟條件,除非資金充裕的投資者,否則年輕創業者或經驗尚淺的小額投資者,要在本澳立足創業並不容易,如能引領年輕創業者走出澳門,相信會帶給他們創業的遠景。
但同時指出,既然已提出遠景,便不能成為“泡影”,避免再現如橫琴“以大代小”、“抱團取暖”的“美言”。希望政府能想方設法籌劃好有關方案及由誰人牽頭、如何推動等,提醒由於年輕創業者缺乏社會及營商經驗,創業前應提交周詳計劃,以及要熟悉相關行業運作,甚至可以要求創業者在相關領域要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否則可能因投資失誤而背負一身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