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辦於二○○七年以項目組形式由勞工局分離出來,八年來,人資辦在外僱監管上,未能發揮應有作用,特別是外僱審批欠缺清晰,未能明晰外勞輸入及退場機制。致使現時本澳有超過二十萬外僱,勞動力市場與經濟產業的人資需求失衡,沒有真正市場的供求關係。
勞動政策中,外僱政策長期有漏洞,政府從未訂定輸入外僱的工資指標,一些沒有外僱的職位,即莊荷、監場主任、職業司機,其薪酬水平有一定的保障,較能貼近市場價格。相反,一些充斥外僱的行業,僱主以低於市場的不合理薪酬價格聘請外僱,一方面形成企業剝削外僱,同時構成對本地人不公平競爭。
然而,企業以低於市場價格的薪酬待遇嘗試聘用本地人,根本毫無吸引力。“企業請唔到本地人,便向政府申請外僱”,狠批政府審批沒有審慎思考。現時,人資辦併回勞工局,希望日後當局在外僱審批時勿重蹈覆徹,須切實審批外僱,真正發揮其職能作用。建議訂立外僱輸入比例、設立外僱退場機制、優先保障本地人就業,保證本地人收入及職位有向上流動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