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 QFLP),境外募集、境內投。境外機構投資者在通過資格審批和其外匯資金的監管程式後,將境外資本兌換為人民幣資金,投資於國內的PE以及VC市場。
QFLP制度,即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制度,是比照已經實行多時的QFII(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制度。前者是針對股權投資,後者是針對證券投資,但都可視為在現行中國資本和金融項目不開放的情況下,外資投資中國市場的途徑。
二○一一年一月,上海頒佈開展外商股權投資企業(QFLP)的實施辦法,允許經認定的合格境外投資者申請資本金結匯,用人民幣投資於其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企業。標誌着參與試點的境外股權投資基金(PE)有了一條投資境內企業的“直達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