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澳工商聯會理事長黃仁民認為,需要利用本地優勢和創新思維,尋找澳門產業多元發展的方向。
三點推“互聯網+”
“互聯網+”已經成為不同行業在未來發展中的重要模式,但在本澳,即使是電子商務的發展,仍然面臨着不少困難與問題。本澳電子商務的困難與問題,涉及的不僅是市場發展的問題,還涉及到政府政策、法律法規的制訂及完善,以及技術人才的培養等。透過“互聯網+”與電子商務相結合,不僅加強政府對“互聯網+”的發展重視程度,也順應了未來發展大趨勢,透過“互聯網+”的新發展模式,促進電子商務的可持續發展。
面對“互聯網+”電子商務的發展新形態,建議可從三個方面開展工作:一、借助“互聯網+”提升企業對電子商務的認同感。建議政府相關部門透過不同形式,深入介紹及探討“互聯網+”電子商務,讓本澳企業主,包括中小企的企業主可以認識到“互聯網+”電子商務的重要性,從而提升企業對“互聯網+”電子商務的認同感。二、透過“互聯網+”加快電子商務的應用創新。政府應該鼓勵企業,尤其要鼓勵中小企投入創新電子商務技術,利用“互聯網+”發展電子商務的大數據資源平台,提升企業的競爭能力;同時,應該鼓勵企業利用新媒體新渠道,拓展企業業務。三、利用“互聯網+”發展中葡甚至國際電子商貿。政府應該採取有效措施,利用“互聯網+”,積極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打造“中葡商貿平台”。在此之前,政府應先行完善各項涉及電子商務發展的法律法規及政策措施,如完善互聯網信息網絡暢通、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立、完善推進跨境電子商務通關跨境物流等,以便更好利用“互聯網+”發展電子商務,做好“中葡商貿平台”建設,甚至發展國際電子商貿。
因地制宜吸引外資
就特色金融在本澳的發展,認為政府應盡快完善金融租賃法律規範,推出積極吸引政策,加快人才培養引進;盡用澳門靈活監管制度、穩健金融體系、較低稅收政策、雄厚財政儲備等足以差異化競爭優勢,在葡語國家人民幣清算平台已初顯成效的基礎上配合“一帶一路”國策,發展最具可行性、最能形成產業規模的金融租賃平台。澳門應膽大步快,因地制宜吸引國際、國內金融機構和各國尤其葡語國家大企在澳落戶,形成符合澳門土地資源緊缺下所能發展的大規模金融平台,讓特色金融成為澳門多元產業重要組成部分。建議利用國家對本澳構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服務平台的支持,結合國家供給側改革和中國與葡語國家重點項目方向發展大商貿金融,積極研究設立各類融資和股權交易平台,搶先發展互聯網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