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計劃均以推動澳門藝術,培養本地人才為目標。“文化活動/項目資助計劃”資助視覺藝術、舞蹈、音樂、戲劇、澳門文化遺產、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學創作及研究、學術研究、電影及媒體藝術、與文化創意產業相關的活動。“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旨在協助民間藝文社團穩定及可持續發展,積極培育具有專業能力之文化藝術管理人才,為本澳建立人才庫,促進本澳文化藝術健全發展。此計劃培養藝文領域中策劃、統籌、活動管理和技術管理等專業人才,並提供工作實踐機會。“社區藝術資助計劃”鼓勵本地藝術團體深入社區或特定社群,沿着社區脈絡,廣邀居民共同創作及參與,讓作品的創作過程成為對話與溝通的契機,藉多元化的藝術手法,凝聚社區居民,拉近藝術與社區的距離。
申請表格及有關章程,可於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索取,或於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下載。有意申請者可於九月七至九日及十二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至下午七時三十分(中午照常辦公),親臨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遞交申請表及相關資料。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八三九九 · 六六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