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局訊:社工局提醒殘疾津貼受益人,與在澳門地區以外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須於本月卅一日或之前辦理生存證明,以便於十月如期獲發款項。倘敬老金受益人成為本年度“敬老金受益人資料之核查”工作的被抽查對象,亦須於本月卅一日或之前完成核查手續,以便於十月如期獲發敬老金。
辦理生存證明方法如下:親臨社工局總部或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填寫生存證明文件,或將生存證明正本郵寄至澳門郵箱一一八八號,亦可透過設於全澳卅五個地點的自助服務機辦理生存證明手續。
辦理“敬老金受益人資料之核查”手續方法如下:將填妥的敬老金申請表、身份證影印本及地址證明等文件,交回社工局總部、轄下各社會工作中心,或者郵寄至澳門郵箱一一八八號。
倘相關人士於本月卅一日之後才完成辦理上述手續,有關款項將於稍後發放。查詢電社工局查詢專線(二八三六 · 七八七八),或敬老金查詢專線(二八三六 · 六一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