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上述申請條件人士,除了須塡寫專用申請表格上之個人資料外,還須經由其僱主塡寫有關工作時數、工作收入、僱員職位、休假及缺勤、每周休息日等資料。申請表經僱主及僱員共同簽署後,由僱員連同其個人身份證副本及銀行帳戶資料副本一併遞交。倘曾申請補貼且銀行帳戶資料維持不變,再申請時則不需遞交銀行帳戶資料。
此外,財政局有權要求僱主就申報資料提供一切證明文件,申請表格上亦列明了聲明條款,倘僱主及僱員被發現提供虛假資料、不正確資料或利用任何不法手段而獲發補貼,除有關補貼申請會被撤消及須返還已收取之補貼款項外,還須承擔法律追究責任。
市民除可在財政局大樓、財政局氹仔接待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索取及遞交申請表格之外、亦可前往澳門工會聯合總會屬下的北區綜合服務中心、台山社區中心、製造業總工會及製衣工會,以及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屬下各服務中心索取申請表格,而工聯及街總上述各地點亦提供代收表格服務。此外,有關表格可透過財政局網站www.dsf.gov.mo下載。
倘對補貼申請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財政局稅務諮詢熱線二八三三 · 六八八六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