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歌曲專輯製作補助計劃”自二○一四年起推出,是“文化創意產業系列補助計劃”其中一項子計劃,旨在培育更多本地音樂創、製作人才,推動本地音樂行業發展,支持原創歌曲專輯製作及宣傳工作,鼓勵音樂人製作及發表更多優秀作品,為開拓市場作好準備。
是次補助計劃的申請者須持有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及年滿十八歲,並須以個人、與他人組成聯合製作人、歌唱組合、樂隊或團體名義擔任申請計劃的專輯製作人或專輯演出者;同時須符合是次計劃“申請規定”章程內所載之相關條款。申請是次補助計劃之專輯須為個人專輯、歌唱組合專輯或樂隊專輯。評審團將循申請計劃之預算合理性、專輯製作計劃及行銷計劃之完善程度、作品與專輯形象及市場定位的配合度、曲詞創作水平、編曲及製作水平、專輯演出者演唱水平、申請者及其團隊之執行能力七項準則,分初選及複選兩階段甄選出最多八名獲選者及獲選專輯,補助獲選專輯之歌曲製作、封套設計、宣傳推廣及實體專輯印製費用。
上述計劃的詳情、申請規定及表格可於文化局網頁(www.icm.gov.mo)或澳門文創網(www.macaucci.com)瀏覽並下載。申請者可於申請規定所載之指定收件時間內,將申請文件遞交至文化局文化創意產業促進廳(澳門塔石廣場文化局大樓),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八三九九 · 六二八二(何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