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社會有意見要求暫緩租務法案細則性表決,有中小企和地產業界反映,法案仍有很大調整空間,若以現時條文通過,對他們經營和生存有很大問題,例如租賃雙方都要透過公證署簽租約,但澳門的公證署數量少,又不是 24小時服務,難免增加經營者的人手和時間等成本,可見法案未有實際了解業界運作,至於法案建議要簽訂 3年期限的租約,坊間仍有不同意見。 中區南區工商聯會會長李卓君則認同法案,他表示本澳經濟仍在不斷變化,起伏難以預測,若租金影響社會發展,行政長官可運用權力限制租金加幅是恰當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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