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低工資時薪今年已調升至三十四點五元,但本澳《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自去年一月一日生效,實施至今近兩年,最低工資時薪仍維持三十元不變,社會質疑法律列明的一年一檢是否“空話”。勞工局長黃志雄昨強調有按法律規定檢討最低工資金額,去年更進行問卷調查,了解和比較服務滿意度及營運成本等,將於明日社協全體會議中匯報,交由社協委員討論。
明將匯報問卷調查
黃志雄表示,勞工局已檢討一行業兩工種最低工資金額,收集並對比法律生效一年後的資料。局方去年十月亦對物管公司、清潔保安公司、政府部門、大廈業主會等進行問卷調查,內容包括服務滿意度、營運成本等特徵作比較。相關報告曾向社協執委會匯報,明日亦將向社協全體會議匯報。全面最低工資將於下月十三日公眾諮詢,收集大眾意見,方向是全面、通行業的最低工資。
非全職被質無保障
另外,勞工界有聲音認為,設立“非全職工作制度”屬法律倒退,社保、病假等多項保障由有變無。黃志雄表示,現行《勞動關係法》明確規定,非全職工作由特別法規範;且近年有多宗司法判決對於非全職僱員的年假權作出不同判決,反映司法機關對非全職僱員的年假權存有不同理解,冀按實際情況,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作規範。
釋非全職各取所需
他形容“非全職工作制度”是社會發展的需要,可釋放勞動力,認為有人會因應個人需要而選擇做短期聘請的工作或兼職。若符合政府建議的每四周工作少於七十二小時、且經勞資雙方協議為短期工種,才會實行“非全職工作制度”,而非強制性執行,藉以滿足不同人士的需要。現時全職僱員薪酬中有包括強制性假期,礙於非全職工作僱員的工時關係,未必須享有強制性或有薪假期,以及其他全職僱員享有的福利,故會待諮詢後再進一步研究立法。
考慮整體發展需求
黃志雄強調,政府制訂法律時會考慮整體社會的發展需求及經濟營運,認為勞資雙方持不同意見正常不過,冀立法能令勞資關係變得和諧,唇齒相依推動社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