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局訊:為推廣替代方式解決爭議的文化和鼓勵採用調解及仲裁以促進友善解決爭端,避免潛在的漫長且昂貴的司法程序,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將舉辦為期五天的“調解與仲裁在澳門的未來前景”研討會。
研討會將於十一月六至十日下午六時三十分至晚上八時三十分,假宋玉生廣場三三六至三四二號誠豐商業中心七樓公務人員培訓中心演講廳舉行。
作為第三期澳門與歐盟在法律範疇合作項目的一部分,是次培訓課程將由葡萄牙新里斯本大學法學院教授、葡萄牙商業仲裁中心副主席及PLMJ仲裁顧問Mariana França Gouveia,及國際爭議解決研究院主任、國際特許仲裁員協會資深會員揚帆主講。
圍繞五主題探討
研討會將以英語進行,並輔以廣東話及葡語同聲傳譯。為期五天的研討會將探討下列議題:一、調解及中介:符合調解規定的爭議、調解的原則、民事及商業調解、刑事調解、制度化的調解、司法前的調解與法律及行政方面對進行調解的鼓勵。二、調解的步驟:階段及技巧、調解協議的價值、調解員的培訓及進行調解的要求。三、仲裁:談判及仲裁協議的撰寫、爭議的可仲裁性、仲裁員的任命及仲裁庭的設立。四、 臨時措施及前期決定、法院在仲裁過程中採取的保全措施、自願仲裁的制度化(著名的仲裁中心採用的仲裁規則)及快速仲裁。五、法院協助仲裁過程中的取證、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的法院輔助性介入、仲裁決議的要件及撰寫、仲裁決議的申訴制度、仲裁決議的確認及執行,尤指《紐約公約》。
包括是次研討會在內的以“促進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制度的發展和現代化”為目標的第三期澳門與歐盟在法律範疇的合作項目將持續至二○一九年十一月。
合作項目的執行和協調工作由法務局負責,並由澳門特別行政區多個不同實體及公共部門負責主辦,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歐洲研究學會、經濟局、消費者委員會以及社會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