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科學方式檢討
修改《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今年三月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只涉及修改兩條條文,立法會二常會負責細則性審議。就調整最低工資金額,議員梁孫旭及李靜儀昨同指方式不合理,如時薪三十元的金額於一三年提出,一六年獲通過時已不適時,香港則會綜合預計實施時的物價、收入等情況;加班費差額問題亦未解決。
列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指出,法律要求每年一檢,依法要生效起方開始檢討,能否以其他更科學的方式檢討,將連同超時工作計算,在訂立全面最低工資的法案中討論。
勞工局副局長吳惠嫻表示,是次調整經考慮受惠僱員的收入水平、僱主的營運成本、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等一籃子因素。一六至一八年累計通脹率百分之六點五,是次最低工資加幅則為百分之六點六七,是綜合了消費者的承受能力、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比重。
三月時間足夠適應
檢討工作上,當局現已開展檢討一八年數據,估計第三季有初步分析結果,之後交由社協討論決定維持與否。
她回答議員宋碧琪調整後對管理費及通脹的影響時表示,據統計局資料,一六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包括管理費在內與僱主有關雜項服務中,比一五年上升百分之十九點○三,推高了全年通脹的百分之○點二四。當局會持續關注工資狀況變化,對社會各行各業會否帶來漣漪效應。
對於距離法律生效只有不足三個月時間,大廈業主能否趕及處理管理費問題。梁維特指出,改變一百八十日待生效期的原意,是基於這次已非首次實施,只是調整最低工資;吳惠嫻亦指出,評估過大廈共同部分管理法律所規定的流程時間,九十日足夠適應新法。宋碧琪在表決聲明中促請政府支援業主會及物管公司,以防大廈出現管理真空,以保障居民的居住權益。
勞工界促依法檢討
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及李振宇發表聲明,指最低工資金額的檢討機制不夠清晰和明確,程序緩慢,促請政府依法嚴格執行每年檢討規定的同時,盡快建立一套適合本澳實際情況、科學合理的機制和準則。
此外,月薪僱員超時工作報酬低於最低工資時薪的問題,要求政府兌現承諾,在制訂全面最低工資法案時尋求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