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訊:社會保障基金因應疫情延長繳納二○一九年第四季度供款期限至本月十六日,呼籲相關僱主盡早繳款,逾期者須支付遲延利息及可被罰款。
社保基金因應疫情延長繳納二○一九年第四季度供款、外地僱員聘用費、二○一九年十二月及二○二○年一月散工供款期限至本月十六日。如本地長工僱員當季任職情況無變動,相關供款及外聘費可於市政署轄下各市民服務中心及分站繳納;散工供款則須至社保基金各服務點繳納。僱主親臨前可事先透過“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或網站(https://booking.gov.mo)預約,以縮短現場輪候時間。
至於二○二○年二月的散工供款,繳納期限照常至本月底。居民如欲了解更多相關資訊,可瀏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或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