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訊:根據第7/2015號法律《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第六條規定,須每年檢討最低工資金額。為此,勞工事務局根據統計暨普查局提供的數據,並結合勞動監察所得資料,檢視並編撰了有關法律於二○一八年的實施情況及檢討報告。
參考上述法律於二○一八年的實施情況,實施範圍內工種的僱員人數有所增加,且相關僱員的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符合當期的法律規定。對於僱主方面,相關行業在二○一八年的盈利情況較一七年有所改善,且相關行業的新增及期末企業數目均較一七年有所增加,反映行業的營商環境穩定,亦能吸引新投資者進入市場。
對於消費者方面,由於相關最低工資金額在二○一八年並沒有調升,因此包括管理費在內的相關價格在二○一八年增長輕微。
特區政府已向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勞資雙方代表,簡介有關報告內容,以供勞資雙方就檢討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水平的參考依據及發表意見。勞資雙方代表對最低工資金額的水平有不同意見,勞方代表不接受現階段維持最低工資金額的建議,資方代表則認同現階段維持最低工資金額的建議。
參考統計局資料,一九年上半年澳門經濟按年實質收縮2.5%,結束了自二○一六年第三季至一八年第四季連續十個季度的經濟增長,數據反映經濟下行的壓力升溫。為此,在平衡各方因素包括綜合考慮經濟狀況、營商環境、僱主的承受能力和僱員的收入水平變化後,特區政府決定維持現時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最低工資金額水平,按小時計算報酬的僱員為每小時澳門元三十二元,按日計算報酬的僱員為每日澳門元二百五十六元,以及按月計算報酬的僱員為每月澳門元六千六百五十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