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為紓緩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對本地企業和居民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法案建議在《二○二○年財政年度預算案》原有稅務優惠的基礎上,加推多項特別稅務優惠措施。
有關措施包括:一、豁免在酒店及同類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及卡拉OK等與旅遊服務行業相關場所消費的旅遊稅,豁免期由今年四月一日起,為期六個月。
二、扣減所得補充稅納稅人一九年度所得補充稅應繳稅額,上限為三十萬元。
三、將現行《職業稅規章》第四條所指的固定年度扣減百分比,由百分之二十五調升至三十。
四、調升退還一八年度職業稅稅款的百分比及上限,百分比由原來百分之六十調升至七十,上限則由原來一萬四千元調升至兩萬元。
五、豁免業權人為澳門居民的居住用途的不動產一九年度的房屋稅。
六、除三千五百元稅額的固定扣減外,再向作酒店及同類活動、寫字樓、商業及工業用途的不動產設立額外百分之二十五的房屋稅稅額扣減,法人、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同樣受惠。
七、豁免今年度執照及行政准照的發出和續期的印花稅,已經繳納的將獲退還。
八、豁免的士、貨車、客貨車、牽引車、教練車、校車、港澳跨境出租車輛及公共巴士,以及以酒店場所、旅行社及租車公司名義註冊的客運機動車輛今年度的車輛使用牌照稅,已經繳納的將獲退還。
九、所得補充稅納稅人及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向在澳門或內地設立的公益團體和慈善機構,以及內地縣級或以上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捐贈用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現金和物品,全數視為費用或損失,並可從可課稅收益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