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年內第二次修改本年度財政預算案,追加澳門基金會的預算開支一百億元,作為實施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抗疫援助經濟措施的特定款項。另追加中央預算“共用開支”的開支三十六億四千六百九十四萬元,作為再次推出消費補貼計劃的預算承擔款項。
李偉農引介法案時指出,今次經援措施目標為“保就業,穩經濟,顧民生”,包括對合資格的受僱人士、自由職業者及企業商戶發放一筆過援助款項。同時因應情況再次推出消費補貼計劃,向每名澳門居民發放可於本年八月至十二月作消費扣帳使用的五千元的消費補貼款項,進一步提振本地消費,扶持本澳企業。
多位議員關注措施或有漏網之魚,包括失業人士能否受惠。李偉農重申,第二輪經援措施中向僱主及僱員發放現金補助的條件,必須在三月三十一日或以前申報營業稅或職業稅。換言之,一九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報稅,甚至今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有入職申請都包括在內,反問“既然包的情況下,如果其間離職,點解唔包?”
保障就業穩住家庭
至於僱員因僱主無報稅而未能受惠,他表示很多人在計劃公佈翌日報稅,總要劃一條線。財政局長容光亮補充,訂出申報期限,是為免措施公佈才作出不規範申報。政府對部分自由職業者也有考慮,每一僱員代表一個家庭,保障企業亦保障其背後的家庭,所以從宏觀來看,措施既保就業,也穩住一個家庭。
對於為何不仿效其他地方補貼僱主出糧?他稱是吸收了外地經驗,如補貼僱主出糧給員工,會出現收入低者實得援助金額較少的情況,故政府按兩萬月收入中位數乘以百分之二十五計算,一筆過發放三期合共一萬五千元的援助金額。原意是冀分開僱主與僱員兩筆援助,讓勞資緊扣一起,繼續堅持下去。
李偉農透露第二期消費卡會再開放登記(見另稿)。並會評估首輪執行情況包括會否推高通脹,或偏向某些行業的消費,在第二輪電子消費卡時適當微調。
空殼公司不獲援助
政府亦將制訂行政法規補充執行細節,他稱會盡量在法規層面考慮全面,當中會刪除部分“殭屍企業”,僅資助為社會經濟活動作出貢獻的企業。容光亮補充,如無請人、無租賃,基本上是空殼公司,則不會獲援助。
李偉農早前表示,爭取五月向居民、企業發放款項。截至一九年年底,澳門基金會的資產淨值為三百九十七億八千四百四十一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