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基金會訊:百億抗疫援助基金計劃中有關《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的援助款項於今日起發放。
僱員及無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如曾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本年度的現金分享款項,又或者曾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由財政局發放的給付金,援助款項將透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於今日存入其已登記的帳戶內。
後日起分批寄
沒有登記以銀行轉帳方式收取援助款項的受益人,以及有聘用僱員的自由職業者及所有商號經營者,其援助款項將以劃線支票的方式於本月十八日起,分批郵寄至其在身份證明局或財政局申報的通訊地址,預計約兩星期完成,受益人需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兌現上述支票,逾期作廢。
十月前更正支票
以郵寄支票方式收取援助款項的受益人,如在支票發出的日期起計十個工作天仍未收到支票信件,或收到的支票內容有誤等其他特殊情況,可先致電澳門基金會專線查詢。若受益人需申請更正或補發支票,可於澳門基金會百億抗疫援助基金計劃專頁下載申請表格,填妥後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交回澳基會,申請被接納及處理後,將有專人通知受益人到澳門基金會領取支票,申請更正或補發支票的最後期限為九月三十日。
《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第十九/二○二○ 號行政法規)於五月三十日起生效。澳門基金會負責處理援助款項的支付及返還,查詢可於辦公時間內致電澳門基金會專線八九八八·○三八○或查閱澳門基金會百億抗疫援助基金計劃專頁(https://www.fmac.org.mo/sp/10mil/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