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企業升級發展補貼計劃》自三月十六日起推出。經科局產業發展廳長邱潤華表示,若以銀行貸款一千萬元計算,最高補貼金額約八十一萬元。計劃的事前、事中和事後均有監管,稽查人員每年會檢查申請者的投資項目是否仍符合法規要求。
補貼最長四年
經科局日前與澳門銀行公會合辦金融業界專場講解會。昨下午二時半與中華總商會在中總大廈四樓(何賢紀念堂)舉辦工商業界專場講解會,詳細介紹新法規涵蓋的可獲補貼投資項目、融資要件、補貼方式、申請程序,以及受益人應履行義務等內容。
經科局副局長陳漢生、產業發展廳長邱潤華、工商業支援處處長陳凱詩,澳門中華總商會副理事長黃國勝、余健楚,會董陳志強,常務理事李子豐,以及多個建築業、製造業、餐飲及零售、物流業等代表出席。
陳凱詩表示,《計劃》的推出宗旨是鼓勵商業企業主提升商業企業競爭力,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化及可持續發展,尤其實現產業化發展、技術革新、企業轉型、企業改善經營及生產條件。該計劃符合資格的投資者,當透過銀行貸款或融資租賃的方式,投資有助澳門經濟發展的項目時,就可獲得利息或租金補貼,補貼的期間最長為四年。
設可調整機制
新法規推出的鼓勵措施更為完善,新增將融資租賃納入可獲補貼範圍,與原有的銀行貸款方式雙軌並行,在加大支持企業升級發展力度的同時,亦可推動融資租賃行業在澳門的長遠發展,促進經濟適度多元。此外,針對補貼內容設立可調整機制,提供適時調整的靈活性,更好地切合澳門不同階段的經濟發展需要。
會上,有與會者提出住宅大廈內的商舖是否符合申請資格?以及審批額度?邱潤華稱,按照法規要求,申請的單位一定要是工業或商業大廈單位,意思即需全幢為工業或商業用途。但澳門情況特殊,少數屬混合型,如部分住宅大廈樓下有商舖,因此建議投資者申請前可先查詢。若比例上住宅大廈的商業用途超過一半,也可視為商業樓宇。
審批額度方面,貸款每年總金額上限是六億元。○九至二○年“企業融資貸款利息補貼計劃”每年使用額度達三至四億元。未來會視乎情況,若申請量眾多,會向行政長官申請適當調整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