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事務局訊:勞工局根據第一四/二○二一號及第三三/二○二○號行政法規而設的“帶津培訓”(包括“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分別於五月十二日至十八日及五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七日再次接受報名,歡迎符合條件人士報讀。
五月招生有新措施
經綜合分析社會各界對“帶津培訓計劃”的意見及計劃實施情況,透過第一四/二○二一號行政法規對第三三/二○二○號行政法規進行修改,在新修訂行政法規下,符合相關計劃資格的居民可分別參加“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各兩次;“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的就讀對象擴展至博彩業僱員,對處於無薪假狀況且不獲僱主推薦報讀課程人士,可自行申請報讀,並取消僱主推薦僱員的名額限制;而“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的參加條件亦擴展至二○二○年或之後於高等院校畢業且非處於受僱狀態的學生。同時,法規亦放寬完成課程的要求,除因病缺勤的情況外,如出現經申請獲勞工局接納的合理缺勤情況,只要總缺勤時數不超過課程總時數的百分之二十,亦視為完成課程。新措施在五月份招生期實施。
完成課程就業轉介
“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由“技能培訓”及“就業轉介”兩部分組成,學員完成課程及配合就業轉介,可獲發最高六千六百五十六澳門元的培訓津貼。有關計劃的對象為澳門居民,且於二○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因勞動關係終止而失業,或非處於受僱狀態的二○二○年或之後的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將於五月十二日至十八日期間接受報名。
“提升技能”僱主薦
“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由僱主安排其僱員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參加培訓計劃,由推薦參加計劃至完成培訓課程期間,沒有降低相關僱員的基本報酬,亦沒有與其協商安排無薪假,按每一名完成培訓並參加考核的僱員計算,僱主可獲發放最高五千澳門元的培訓津貼;如僱主推薦原已處於無薪假的僱員參加培訓計劃,或處於無薪假且與僱主溝通後不獲僱主推薦而自行申請報讀的僱員,以及自由職業者本人參加培訓計劃,則有關僱員或自由職業者於完成培訓及參加課程考核後,可獲發最高五千澳門元的培訓津貼。“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 將於五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七日期間接受報名。
上輪近七百人報名
第八輪“帶津培訓”已於四月二十三日截止報名,兩計劃合共六百八十三人次報名。其中“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有二十四人完成資格審核,涉及十四家企業及四名自由職業者,十一人報讀四月份的課程。而“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有六百五十九人次報名,共推出約六百三十個培訓名額,以“先抽籤,後資格審核,再面試”的方式進行甄選,課程於五月上旬陸續開課。
符合規定發放津貼
在完成課程及參加課程考核後,符合規定的人士可獲發津貼,為了更有效及快捷將津貼發放,有關人士可在銀行登記收取財政局的退稅金及其他給付金的銀行賬戶資料,以便澳門基金會透過轉賬方式發放津貼。
網上報名按月續推
為方便報名手續,“就業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及“提升技能導向帶津培訓計劃”均設有網上報名系統,亦歡迎有需要人士帶備報名所需文件於辦公時間內前往勞工事務局總辦事處(馬度博士大馬路二二一至二七九號先進廣場大廈地下)及職業培訓中心(關閘馬路一○一至一○五A號太平工業大廈第一期地下)辦理。因應市場情況,續後課程將分階段按月推出。
有關計劃詳情及報名所需文件,可瀏覽相關專題網頁(https://www.dsal.gov.mo/zh_tw/standard/dfptraining.html),或致電八二九一·四八八八或二八五六·四一○九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