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十一日,橫琴深合區正式公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和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本次《辦法》是深合區落實《橫琴總體方案》相關政策重要舉措,也標誌着深合區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全部落地。
《辦法》有利於深合區產業進一步集聚。《辦法》將從事於《橫琴深合區鼓勵類產業目錄》所涉領域作為優惠政策前置條件之一,將進一步吸引深合區四大產業集聚發展,為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和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提供有力支持。
《辦法》有利於深合區高端、緊缺人才進一步集聚。《辦法》明確3類可享受優惠政策人才類型:一是在某一領域或專業處於領先水平,作出突出貢獻且得到社會認可的高端人才;二是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深合區收入達到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高端人才;三是符合學歷、職稱或職業資格要求的緊缺人才。疊加澳門居民所適用的“澳人澳稅”政策,為境內外高端緊缺人才和澳門居民營造相當具吸引力的稅收環境。
《辦法》在實施中仍有優化空間。《辦法》提出在深合區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的前置條件,以及納稅年度內在深合區收入達到50萬元人民幣以上門檻。對比内地其他地區,海南自由貿易港相對應門檻要求為:在海南自貿港累計居住滿183天、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門檻略低於深合區。深合區在未來實施過程中,可因地制宜再行優化。
總的來說,《辦法》出台進一步優化橫琴深合區的政策環境,將為深合區帶來新一輪發展機遇。隨着深合區二〇二四年首階段建設任務臨近,深合區在取得政策實質性突破方面的迫切性提高,預計深合區建設將從“起步磨合期”正式進入“加速突破期”,相信隨着澳琴兩地聯動發展逐步深化,澳門 “1+4”適度多元發展策略也將取得進一步成效。